外科部分
招飞体检外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:
1.取消了“身高不应低于1.65 m,腿长不应短于74cm”的限制。
旧标准规定:“身高不应低于1.65 m,腿长不应短于74 cm”。 新标准规定:“身高、腿长和臂长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。”
解读:对于身高和腿长,新标准给予了指导性的鉴定原则,取消了以往招飞体检身高和腿长的下限数值,其宽松程度与现役飞行员一致。新标准执行后,在保障航空安全的前提下,用人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飞行学员的身高下限。除非用人单位大幅度降低身高下限的门槛,出现大批身高偏低飞行学员的可能性并不大,但对于身高距离165cm较近的受检者(尤其是女性受检者)无疑是一个福音,为他们实现飞行梦想提供了机会。
2.取消了“不应有自发性气胸病史”的限制。
旧标准规定:“不应有气胸及其自发性气胸病史”。新标准规定:“不应有气胸”。
解读:自发性气胸可能复发,旧标准对于自发性气胸病史采取“一票否决”的做法。执行新标准后,对于有自发性气胸病史者,体检医生会进行个别评定,充分评估其自发性气胸复发的风险(如:治疗方式是否可接受、目前肺部有无基础病变、有无治疗后遗症或并发症、观察时间是否足够等等),而不是一律将其鉴定为不合格。
3.放宽了肝囊肿、肝血管瘤、肾囊肿、肾错构瘤和胆囊息肉大小和(或)数量的限制。
旧标准规定:1、肝囊肿直径不应大于10 mm,或其数目不应超过两个;2、直径小于等于5 mm、不伴有胆囊壁增厚、非胆囊颈部的胆囊息肉可视为合格;3、单发肾囊肿直径小于10 mm可视为合格。
新标准规定:1、单纯性肝囊肿总数目不超过两个,且最大径不大于2 cm;2、肝血管瘤总数目不超过两个,且最大径不大于2 cm;3、胆囊息肉最大径不大于0.5cm。4、单纯性肾囊肿总数目不超过两个,且最大径不大于2 cm;5、单发肾错构瘤最大径不大于2 cm。
解读:新标准进一步放宽了常见肝肾良性占位性病变大小的限制,取消了胆囊息肉不得位于胆囊颈部和不得伴有胆囊壁增厚的限制。值得提示的是,新标准更加关注囊肿的性质,只有单纯性肝囊肿或肾囊肿才可以合格。如果受检者是多囊肝、寄生虫性肝囊肿或多囊肾,会鉴定为不合格。
4.取消“RPR检测不应为阳性”的规定,检测方法改为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。
解读:旧标准的梅毒筛查项目为RPR检查,RPR阳性则一律鉴定为不合格,这可能导致RPR假阳性者也被淘汰。 新标准规定的梅毒检查方法为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,避免了RPR假阳性者被误淘。另外,新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应有梅毒、淋病、尖锐湿疣、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。
也许有人会问:以前感染过梅毒可不可以参加招飞?——新标准强调的是现症梅毒应鉴定为不合格,对于既往有梅毒史(已临床治愈,RPR阴性)者,体检医师会要求其提供充分的医学资料以评估其是否完全治愈,综合做出鉴定结论。
5.放宽了关于下蹲功能不全的限制。
以往招飞体检时会检查下蹲功能,Ⅲ度下蹲功能不全者予以淘汰。考虑到目前大型客机驾驶员座椅可调节、下蹲功能不全对航空安全无实质性影响等因素,新标准不再对下蹲功能不全做出限制。
6.增加了关于泌尿系畸形的限制。
旧标准中没有关于泌尿系统畸形的限制,然而,泌尿系畸形(如马蹄形肾、先天性巨输尿管、肾盂输尿管连接处梗阻、输尿管囊肿、腔静脉后输尿管等等)继发其它疾病的可能性高(如:泌尿系结石)。现役飞行员往往因此而停飞,该条款正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对招飞标准做出的补充。